用您合法拥有的房产,在不影响居住和使用的前提下进行抵押,获得您所需的资金。
必须是已付清全款的商品房,房改房(成本价)商铺,四合院,别墅。
必须房主本人持有效证件进行抵押(全过程 1—2 个小时)。
费用为月综合管理费 3.2%
全部过程直至您拿到所需资金,少则当日,多则 2 个工作日。
联系方式: 63182151 13901179449 (那先生)